《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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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市政府印发《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府发〔2023〕13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精神,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六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形成的程序,包括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明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的流程。

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调整,明确决策机关应当明确决策执行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决策后评估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承担论证评估工作的专家、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以及《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原《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府发〔2017〕29号)同时废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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