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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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2021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川办发〔2021〕79号),要求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会同本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形成《雅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同意,于2022年3月14日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特点和内容 

《权责清单》以《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川办发〔2021〕79号)为基础,结合雅安实际梳理形成。《权责清单》设定及实施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部门相关职责分工。《权责清单》包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部分,具体由权力分类、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免责事项等要素组成,涉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0个市级行政部门145项行政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类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涵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及疫苗采购)等领域。

三、实施及调整要求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会同本县(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清单调整由清单发布机关所在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按程序进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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