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以“便民利民”为突破口服务灾后办证工作
“4.20”芦山地震灾害后,汉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针对户籍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严格按照市局转发省厅《服务灾区二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和治安总队《治安户政部门服务“4.20”芦山地震灾区便民利民措
一是受灾群众急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由本人申请,我局及时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对本人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一致的,即予以办理;人口信息系统内无人像信息的,联系就近派出所为其采集人像,即予以办理。二是受灾群众因购买机票、银行存取款、旅店住宿等需急需使用身份证,但其身份证因地震灾害损毁、埋压、遗失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核对其相关信息后,及时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出具户籍证明。三是受灾群众急需办理户籍相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公安机关及时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对本人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一致的,即予以办理;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内无人像信息的,可通过驾驶证、结婚证、工作证等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证件,或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四是因受灾原因造成身份证、户口簿损毁、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
截至目前,出入境管理大队共为受灾群众办理临时身份证556张,受理出国(境)证件125人次,出具户籍证明10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