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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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旗帜鲜明地宣示党中央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立场。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吹响强劲东风。国家十部委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社会办医的鼓励扶持和促进规范发展的力度。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激励,破除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20条政策措施,高规格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彭清华书记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卫生健康委15年前就提出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服务的号召,10年前率先在全国实行民营医院职称评审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5年前启动公立医院对口支援民营医院,出台《社会办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等。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推动医疗卫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18年底,我省民营医院数量达1651个,占全省医院总数的70.47%,较十年前增长356%,居全国第2;床位数达14.84万张,较10年前增长789%,居全国第1;医师和护士分别达2.97万人和4.83万人,较十年前增长375%和911%。

在社会办医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社会办医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离人民群众的期盼、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活力,促进我省社会办医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立足四川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文件分别从激发社会办医投资活力、改进社会办医金融服务、提升社会办医竞争实力、降低社会办医运营成本、拓展社会办医发展领域、支持社会办医人才建设、强化社会办医支撑保障、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制定了26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投资活力。包括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降低社会办医准入门槛、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等措施。一是取消社会办医规划限制,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大型医用设备规划空间。二是淡化技术准入对机构等级要求,允许医疗机构委托其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新型业态机构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三是允许三级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增加执业地点方式设置延伸机构。四是推进医疗机构网上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第二部分:进一步改进社会办医金融服务。包括强化社会办医信贷支持、支持社会办医对接资本市场、加强社会办医融资创新服务等措施。一是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相关规定的社会办医,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省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二是每年可给予社会办医最高500万元贴息,对中小微社会办医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助。三是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社会办医提供融资担保。

第三部分: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医竞争实力。包括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开展卫生适宜技术和临床试验、建立对口帮扶制度等措施。一是允许按三级医院设置和达到三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社会办医冠名“四川”。二是把社会办医纳入卫生适宜医疗技术推广应用范围,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在社会办医开展适宜医疗技术。三是安排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建立对口支援“一对一”帮扶机制。

第四部分:进一步降低社会办医运营成本。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社保费用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用地支持政策、严格清理规范各项收费等措施。主要内容:一是落实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政策,降低人工成本。二是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用地保障。三是推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各项政策。

第五部分:进一步拓展社会办医发展领域。包括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服务、加快发展数字化医疗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动医养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社会办医开发大数据、人工智能、5G、3D/4D打印等技术在医学影像、病理分析、医疗辅助诊断领域的应用。三是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瞄准医学前沿,推动前沿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四是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业,推动医养结合与残疾人康复融合发展。

第六部分: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人才建设。包括完善人力资源共享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等措施。一是行业组织(学会、协会)为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预留名额,允许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并享受相关权益。二是将社会办医全科医师团队培养纳入全省全科医学培训体系。三是允许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吸引骨干人才。四是允许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在省内申请执业注册。

第七部分:进一步强化社会办医支撑保障。包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完善医疗管理支持政策等措施。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在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医疗健康领域重点实验室、新药新技术医学转化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纳入政府资金支持范围。二是对符合医保协议条件的社会办医和参保病人发生的合规费用支付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三是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牵头组建医联体,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各种医联体社会办医占比不得低于5%。四是允许社会办医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五是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部分: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包括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等措施。一是建立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医疗服务退出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建立社会办医服务发展智库,为投资社会办医开展决策支持、政策对接、专业咨询、行政审批等全程服务。三是加大社会办医好人好事好做法的宣传力度,为社会办医服务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对社会办医服务发展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三、如何推动文件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每项措施后都明确了责任部门,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要建立部门分工台账,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或完善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定期汇总和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取得实效。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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