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多点发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来源:
浏览: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雅安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促进我市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全面梳理政府部门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对中介服务项目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进行明确,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按照“谁审批、谁清理、谁调整”原则,明确动态调整原则、范围、适用情形、调整程序以及职责分工。清理出涉审中介服务事项94项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细化中介服务项目,对需要委托人向中介机构申报的材料、承诺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要件的文本格式内容进行规范,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工作规范。

三是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明确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开展连锁化和网络化经营。推进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

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进行监督,适时将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


微信

微博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zs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1901265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0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19
主办: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联系电话:0835-2360011